当展览变成一种格式,艺术体验还剩下什么?
从沉浸式梵高展到幻觉博物馆,新一代展览正在把博物馆改造成我们熟悉的媒介消费方式,本文追问这种转变中艺术本身发生了什么。
走进一家幻觉博物馆(Museum of Illusions)或冰淇淋博物馆(Museum of Ice Cream),感受更接近成人游乐场,而不是大多数人小时候参观的那种博物馆。观众在视错觉、镜面、超大尺寸道具和高饱和色彩装置之间穿行,寻找合适的位置、合适的姿势、合适的瞬间来拍一段视频。这些空间为参与而建,它们的图像为传播而生。“博物馆”这个词赋予了它们机构身份,而体验本身则主要围绕玩乐、社交,以及身处奇观中被拍下来的愉悦感展开。
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。人们一直会去文化空间寻开心、与人相处、体验日常之外的东西,一个设计良好的互动装置也可能因为要求观众亲身参与而令人难忘。但这类场所提供的究竟是哪一种体验?尤其是当“博物馆”变成一种娱乐格式、照片成为传达内部发生了什么的最清晰方式时。幻觉博物馆是一个有用的例子,因为观众的身体对它的许多光学效果不可或缺。透视、比例和镜面制造出的情境,只有有人进入画面时才完整;而照片记录的是一种从空荡的装置视角很难理解的错觉。整个体验因此围绕空间、身体与相机之间的交换来设计:你走进错觉,在其中表演,把它拍下来,图像又成为抵达下一位观众的故事的一部分。
冰淇淋博物馆使用另一套视觉语言,通过色彩、尺度、俏皮的环境和参与式装置,制造一连串容易拍摄和分享的体验。这类场所已经归入一个更宽泛的景点类别:借用博物馆的语言和空间权威,却主要以参与和娱乐的方式运作。它们的流行之所以有趣,恰恰因为它说明:即使中心没有“藏品”,“博物馆”作为一种文化格式依然好用。这个区别很重要,因为“博物馆”一词自带期待——它意味着收藏、保存、研究、教育,以及与那些在参观之外另有历史的物件相遇。围绕视觉把戏或主题环境搭建的场所,可能提供的是另一种价值:社交体验、玩乐、奇观,以及在空间内部为自己制造图像的机会。那种体验可以很愉快,也经过精心设计,但一旦错觉被看穿、照片拍完,可供继续探究的东西可能就不多了。
沉浸式展览的兴起
也有许多互动装置的情形很不一样。一件作品可以非常上镜,同时又给观众留下可思考的东西——无论是一种不寻常的材料、一个社会议题、一个环境提案,还是一种改变他们对空间理解的物理体验。在这些情况下,照片只是一次更大相遇中的一道痕迹。图像也许传播得最广,但观众离开之后仍会留下另一层东西。
当前围绕名家展开的沉浸式展览浪潮,让这个区别变得格外重要。在不同城市,巡展把梵高、莫奈和弗里达·卡罗的作品转化为大尺度投影环境,用流动的影像、音乐和动画把观众包围起来。人们早已从书本、屏幕和复制品上认得的画作被放大到成为建筑,观众则被邀请走进画面之中。
这种做法有明显的吸引力。一座城市不必拥有梵高或莫奈的藏品,也能举办基于其作品的体验;那些可能永远不会专程去大型美术馆的人,可以在离家很近的地方遇到一位艺术家视觉语言的某个版本。这类展览的临时性与巡展性质也使它们相对容易分发,同一套基本格式在一个又一个城市出现。这个格式之所以让人熟悉,还有另一个原因:大多数人本来就已经通过屏幕接触绘画,图像可以被放大、裁切、做成动画并配上声音。沉浸式展览把这种日常的观看方式扩展到建筑尺度——画变成了屏幕,屏幕变成了房间,观众走进一个由自己可能已看过上百次的图像构成的环境。
这种熟悉感正是吸引力的一部分。认出《星月夜》、莫奈的《睡莲》或弗里达最广为复制的那几幅自画像并不困难,沉浸式展览可以立刻借助这种识别展开。观众不必先花时间学习如何观看,体验就已经开始。画作已经在文化上为人熟知,展览则把这种熟悉转化为运动、氛围与尺度。
原作发生了什么
这种转化确实可能带来真诚的吸引力。一幅被投影的画可以变成环境,而不是隔着距离观看的对象;声音、运动与不断变化的影像叠加,可能产生某幅陈列中的画作未必能对每位观众产生的情绪反应。对第一次接触某位艺术家的人来说,这种体验甚至可能成为入口,让他们事后想去找更多东西来看。
但有些东西也确实丢失了。当《星月夜》变成墙上流动的投影,画作的物质性就消失了。笔触、颜料的厚度、画布的肌理,以及靠近原作才能看见的那些细微色彩变化,都不再以同样的方式存在。画作的尺寸也变了,随之改变的是梵高创作时选择的那个尺度。
绘画还有自己的时间感。它静止不动,由观看者决定看哪里、注意什么、在它面前停留多久。而沉浸式投影里,天空可以移动,细节可以浮现又消失,光可以在房间里迁移,音乐可以引导体验——这彻底改变了那种关系。它可以是引人入胜的,但它要求观众通过运动与氛围去经历作品,而不是通过安静地看画。这就使得原作与其数字诠释之间的界限容易被忽略。在梵高的画作包围中待上半小时之后,观众觉得自己“体验过梵高”是可以理解的,尽管他们遇到的只是其作品的投影——那与面对画作本身是完全不同的体验。这种体验是真实的,但它是围绕作品创造出来的体验,使用另一种媒介、另一套工具来塑造我们观看的方式。
体验如何被分享
巡展模式也与这些展览在网络上的流通方式天然契合。一张观众站在巨大《星月夜》投影下的照片,通过一幅人人认得的画提供识别度,通过一个人物提供尺度感,通过房间提供奇观。同一张图像既可以是观众的纪念品,也可以是给第一次隔着屏幕看到这个展览的人的邀请函。这套逻辑同样影响着展览设计:一个房间可能围绕某个特定视点布置,一个装置可能取决于观众站在哪里,一项互动可能是想着照片或视频来构思的。于是观众在体验空间的同时,也在生产它流传最广的那张代表图像。
站在投影版的《星月夜》之中可能很震撼,但那仍与站在梵高的画作前是不同的相遇。我们得到的是沉浸,让渡的是作品本身的一部分具体性。同样的矛盾也出现在那些把“博物馆”一词用在以乐趣和参与为核心的体验上的地方。幻觉博物馆可以按其自身逻辑来理解,正如沉浸式梵高展可以是一条通往艺术家作品的、有说服力的路径。
当差异极大的体验都被冠以“博物馆”之名,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变得模糊。一场沉浸式展览、一件互动装置和一个游乐型景点都能制造难忘的体验,但原因截然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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